各有關企業:
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和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攻關的文件精神,現就企業申報2021年度我市企業研發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補助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網上申報:登陸“i廈門(http://ixm.gov.cn)一站式惠民服務平臺”-“i工信”-“資金類項目申報”,注冊法人賬號,登錄后選擇所要申報的項目類別(廈門轉型升級資金-相應類別),按要求填寫項目申請表,并根據系統所列要求上傳申報材料(操作過程中如有疑問,可點擊右上角“幫助”,下載“廈門市工信局一體化綜合信息管理平臺用戶操作手冊”進行參考)。
經初步審核通過后,需要提交書面材料的,將另行通知企業提交。
二、申報受理時間
網絡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3月29日,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三、申報企業的基本條件和補助政策
(一)民營企業自主創新研發首臺套
1. 申報條件
(1)在廈門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屬于市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失信懲戒范圍且無涉黑涉惡行為;
(2)企業為民營企業,民營企業界定標準參考附件3《市民營辦關于做好<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相關落實工作的通知>》中第1點;
(3)生產產品為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裝備產品;已經參加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投保并已經獲得國家支持,或已獲得福建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
2. 申報材料:
(1)《承諾書》(附件1);
(2)《2020年廈門市民營企業研發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補助資金申請表》(登陸申報系統填寫,初審通過后自動生成,請下載打印蓋章);
(3)企業為民營企業的佐證材料;
(4)專項審計報告(由具備相關資質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5)獲國家、福建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的佐證材料;
(6)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生產企業和用戶方所簽訂的正規合同、發票、銀行流水單等財務票據。
3. 補助政策
(1)企業生產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裝備產品,已經參加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投保并已獲得國家支持的,按銷售價格的6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企業生產列入《福建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名單》的裝備產品,按照下列規定給予支持:屬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按銷售價格的6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屬省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按銷售價格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研制和應用
1. 申報條件
(1)在廈門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屬于市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失信懲戒范圍且無涉黑涉惡行為;
(2)生產產品為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裝備產品,已經參加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投保并已獲得國家支持,或已獲得福建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
2. 申報材料:
(1)《承諾書》(附件1);
(2)《2020年廈門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補助資金申請表》(登陸申報系統填寫,初審通過后自動生成,請下載打印蓋章);
(3)專項審計報告(由具備相關資質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4)裝備產品獲國家、福建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的佐證材料;
(5)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生產企業和用戶方所簽訂的正規合同、發票、銀行流水單等財務票據。
3. 補助政策
對經認定列入《福建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名單》的裝備產品,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財政專項資金補助:屬于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單價的60%進行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屬于省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單價的30%進行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四、咨詢聯系方式
行業管理處 薛鐘慰 0592-2896584
地址:廈門市湖濱北路61號市政府大院東樓824室
附件:
1. 承諾書
2. 廈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廈門市財政局關于轉發福建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和扶持實施細則的通知(廈經信裝備〔2017〕227號)
3. 廈門市民營辦關于做好《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相關落實工作的通知
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