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措施》,圍繞優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完善精準有效的政策環境、健全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營造鼓勵創新的經營環境、構建親清關系的政商環境等六個方面出臺43條具體措施,針對民營企業稅費負擔重、融資貴等問題提出可行性解決辦法。

  鼓勵民企進軍民生領域

  醫療、養老、教育等領域事關民生,此次出臺的措施鼓勵民營企業進軍這些領域,并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措施指出,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養老領域。規劃、推出高端養老項目用地并加大招商力度,市財政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給予每張床位1萬元(租賃用房)或2萬元(自建用房)建設補貼及2400元/年的運營補貼,內設醫療機構的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醫療設備補貼。

  在教育方面,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義務教育的優質民辦學校。對市屬民辦本科高校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的,給予1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市屬民辦高職院校完成福建省教育廳第二輪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的,給予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民辦普惠性義務教育學校評估等級達到一級的,按學校規模1200人以上、800人-1200人、800人以下,分別給予100萬元、90萬元、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民辦普惠性幼兒園且被評為市級示范性幼兒園的,按辦園規模12個班、9個班、6個班,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重金獎勵高科技民企

  切實落實更大規模減稅降費。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措施規定,對民營企業要完善精準有效的政策環境,廈門要從稅收方面給予優惠,金融方面給予扶持。

  在此次出臺的措施中,民營企業中的三高企業、上市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等還將獲得資金扶持和獎勵。

  措施指出,支持民營企業建設企業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對經認定為省級技術中心的,給予中心所在企業10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按照“晉級補差”的原則給予中心所在企業500萬元獎勵。經國家發改委組織的運行評價,評價結果為優良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中心所在企業30萬元獎勵。被認定為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給予500萬元獎勵。

  廈門要做強做大“三高”民營企業。提升企業研發創新能力,對“三高”民營企業承擔本市關鍵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示范項目,給予最高2000萬元財政補助;鼓勵“三高”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經認定為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的,一次性無償資助1000萬元,經市科技局推薦上報獲得新認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無償資助200萬元。“三高”企業在廈建設市場化運作、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型研發機構,經認定后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初創期建設經費補助;經確認為重大研發機構的,一次性補足至500萬元。